保存方式:冷凍 -18°C
保存期限:冷凍-18 °C,請在30天內食用完畢
製造日期:標示於包裝袋上
注意事項:
1.請勿將產品反覆回溫、冷凍,開封後請盡速食用完畢,以免影響品質。
2.若未食用完畢,請使用保鮮容器置於冷藏,最長保存不超過24小時。
-食用說明-
使用隔水或電鍋加熱方式:
1.龍蝦頭隔水加熱5分鐘,調裡包不拆袋,放入滾水中加熱5分鐘,或以電鍋加熱10分鐘(外鍋半杯水),再將已加熱之調理包倒入磁器碗盤拌勻即可食用。
使用微波加熱方式:
1.龍蝦頭隔水加熱5分鐘
2. 將調理包解凍後,倒入可微波的器具中。
3. 800-1000W,微波加熱約2-3分鐘後即可食用。
*需視情況調整加熱時間